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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亚平:握紧使命传承接力棒 跑好出版质检事业发展新征程
发布时间:2022-08-09 17:15: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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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30年来的发展历程,出版质检事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为党和人民抓质量、以质量强国始终是出版质检事业的初心之源、使命之泉。历史还启示我们,无论什么时候,必须不断加强出版质检事业,而不能削弱;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出版质检事业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与管理、服务行业与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权益,始终以高站位履行好出版质检事业保障出版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重大使命;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和科技引领,不断提升出版质检事业服务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回顾历史,我国出版质检事业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饱含着一代代出版质检人实现出版强国梦的初心使命和不懈努力;展望未来,当代出版质检人唯有传承初心映照前行路,坚守使命担当新职责,才能在新征程上跑好接力赛、展现新作为,为建成文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一、从初心使命看出版质检事业的历史发展和职责坚守


出版质检事业是党和国家出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政治性、政策性、全局性和专业性的特点,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支撑力量,事关党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事关出版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事关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和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具体而言,出版质检事业是由党和政府设立或赋予具体职能的各级专业机构或专门组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各种出版产品和纳入出版行业管理的相关产品,进行内容评价、审读、鉴定和质量评审检验等相关工作的总和。我国出版质检事业随着各级出版质检机构逐步设立和全国出版产品质检体系逐步完善不断发展进步,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1992年至2010年):初步建设期。1992年,新闻出版署批准在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成立“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2003年,由于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加入中国印刷集团公司,本着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新闻出版总署将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承担的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职能,暂时移交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承担。2007年,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势,在新闻出版行业推行大质量管理的背景下,新闻出版总署决定成立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其职能暂委托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行使。2008年,经中编办批准,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正式加挂“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副牌,标志着国家层面的出版质检机构正式成立。成立伊始的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全国出版产品的印制质量检测和鉴定工作,受理与出版产品有关的技术鉴定和委托检测等。在此阶段,全国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积极跟进,单独或挂靠设立出版产品质检机构,因地制宜开展属地出版产品质检工作。截至2010年,全国出版质检工作已形成包括印刷装订质量检测和编校质量检查两条业务主线,由分设于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的30余个出版质检机构组成全国出版质检网络的格局,我国出版质检事业全面铺开,但出版质检机构普遍职能较为单一、机构层级总体偏低、意识形态管理职责不够全面。第二阶段(2010年至2018年):规范发展期。2010年,中编办批复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更名为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不再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作为独立事业法人单位对外办公。2011年后,随着党和国家相继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引导全行业进一步树立大质量观意识,出版产品质检机构的地位作用不断得到强化,出版质检事业迎来了规范发展的历史时期。2010年起,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先后将非法和违禁出版物鉴定职能划转到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并陆续委托承担进口音像制品内容审查、进口出版物书报刊市场抽查、出版物内容审读、网络文学阅评、“扫黄打非”举报受理等工作。2015年,中编办批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加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物评审中心”副牌。与此同时,全国出版质检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推进。自2011年起,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先后指导建设了上海、江苏、江西、陕西、西藏、北京、辽宁、山东、湖南、福建、广东、河南等12个省级分中心。各分中心和地方出版质检机构在主管部门和国家中心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不断完善软硬件建设,提升质检能力,工作职能也多由单一的出版产品印制质检逐步向包括出版产品内容、编校、印制和环保质量的全范围质检模式转变,出版质检事业进一步蓬勃发展,出版质检机构职能更加全面、作用更加突出。第三阶段(2018年至今):转型升级期。2018年,党中央出台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新闻出版工作由中宣部统一管理,出版质检事业也随之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国家层面出版质检机构转隶中央宣传部管理,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在保持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职能的基础上,又相继承担网络游戏道德评议、报纸及其主办新媒体审读、进口出版物阅评等意识形态把关工作。各地分中心多数归口当地省级党委宣传部直接领导,工作重心逐步向意识形态把关拓展延伸;个别因机构调整等原因尚未完成转隶的分中心以及各地出版质检机构,也纷纷完善职能、创新机制、提升能力,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上迈出了转型升级的新步伐。出版质检事业迎来站位升级、职责升级、作用升级的黄金发展期。各级出版质检机构职能不断完善的同时,政治属性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更加重大,日益成为守护意识形态安全、推动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回顾30年来的发展历程,出版质检事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为党和人民抓质量、以质量强国始终是出版质检事业的初心之源、使命之泉。历史还启示我们,无论什么时候,必须不断加强出版质检事业,不能削弱;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出版质检事业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与管理、服务行业与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权益,始终以高站位履行好出版质检事业保障出版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重大使命;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和科技引领,不断提升出版质检事业服务效能。


二、新征程对出版质检事业的新要求和赋予的新使命


出版产品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文化属性和经济属性,是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的政治资源、文化资源和经济资源。出版质检事业为党和人民抓出版产品质量、以质量强国,就必须紧跟时代发展,在新征程上深刻认识和自觉把握好出版产品“三重属性”的内在变化规律,明晰出版质检事业的时代要求、内涵要求和标准要求,全面准确履行新使命。


(一)立足党的出版意识形态阵地“前哨站”职责定位,把握好出版质检事业新要求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用“一项极端重要”“三个事关”“三个关乎”强调了意识形态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文化产业既有意识形态属性,又有市场属性,但意识形态属性是本质属性”;要求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注意正确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等。出版质检事业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出版质检工作首先要把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作为明责、知责、履责的根本遵循,切实把握好党的出版意识形态阵地“前哨站”的职责所向。当前,中西方两种制度、两条道路的矛盾愈发突出、对抗愈发激烈,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出版意识形态领域很不平静,防风险、保安全的任务更加繁重。从这些年出版质检工作实践看,行业还存在导向意识不强、阵地与市场摆位失当等问题。出版质检工作要坚守出版产品意识形态本质属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确区分是非正邪,特别要消除“左”和“右”的模糊认识,做到“一心凭忠诚,两眼辨秋毫”;要致力于预知预判预警,推动把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包括检查检验、审查阅评、评审鉴定、举报受理在内的全方位,落实到编辑加工环节、印刷复制环节、传播流通环节在内的全流程,落实到数字出版在内的全领域。


(二)立足文化强国建设“特战队”职责定位,把握好出版质检事业新要求新使命。出版质检事业作为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要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一个时代的文艺成就最终要看作品”,“必须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一切创作技巧和手段最终都是为内容服务的”。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优秀作品“两个无愧”(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三精”(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三有”(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标准要求。黄坤明同志多次指出,要坚持正确出版导向,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着力加强内容建设,加快推动我国从出版大国向出版强国迈进。出版是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内容是出版的核心,质量是出版的生命。从这些年出版质检工作实践看,当前出版业在“高精尖”方面仍存在短板,整体质量效益还不足以支撑由“大”变“强”,一些出版单位还存在内容质量摆位不高、对内容生产聚焦不够,经“业”与经“营”失衡,重心偏移,甚至盲目跟风出版等现实问题,必须推动解决。展望2035年,我国要建成文化强国、出版强国,出版质检事业责任重大。出版质检工作要发挥文化强国建设“特战队”的作用,坚持出版产品质量向党和人民负责,以对社会主义真善美的虔诚追求,对耕耘书田的赤子之心,对中华民族和人类文明进步的使命责任,推动出版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出版产品,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与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要发挥质量监督指挥棒的作用,把出版产品的正确政治方向、核心价值取向、提质优质导向确立到生产一线,引导行业追求质量高线取向、恪守底线红线标准,聚焦内容质量,着力内容创新,走好精品出版之路,为文化强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立足出版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职责定位,把握好出版质检事业新要求新使命。出版质检事业作为经济建设的组成部分,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更明确地说,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经得起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新征程上,出版业作为文化产业,为各行各业提供丰富、优质的知识信息服务与支撑,肩负着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双重使命。这也赋予了出版质检事业更大责任,要求出版质检工作勇于成为出版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从这些年出版质检工作实践看,一方面,个别出版单位对“两个效益”的关系、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处理失当,导致社会责任失位、快与慢失度、精与博失调等问题;另一方面,质量内涵把握不全面,整体质量把控不到位,存在忽视编校质量和印制质量的问题。出版质检工作要把导向把关、全面质量把关研究得更透彻、做得更扎实,积极巩固与开拓全链条全要素质检;要广泛凝聚行业高质量发展共识,推动行业加强各环节、全流程质量把控,以质量提升促进效益增长,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坚定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明晰跑好出版质检事业发展新征程的应尽职责


要走好新征程上的赶考之路,出版质检事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解决突出矛盾,不断克服出版质检事业起步相对较晚、各方面经验力量尚有不足,特别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职责定位上不适应的问题。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作为出版质检事业的国家队、主力军,应加快明晰职责定位、理顺事权关系,着力构建出版质检工作“四梁八柱”,打造政治过硬、职能全面、能力一流、专业权威的国家级出版质检机构,带动引领出版质检事业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新篇章。


(一)稳定基本职责,夯实事业发展之基。在出版质检工作的历史沿革与发展中,一些上级赋予和移交的职能职责已经过长期工作实践检验,符合出版工作大局和行业发展需要,符合出版质检工作规律,是出版质检工作的立身之本,必须长期坚持并加以巩固。这包括开展出版质检工作相关制度措施与标准规范的研究,负责非法和违禁出版物鉴定,承担出版产品以及其他纳入行业管理的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承担非法出版传播、侵权盗版和新闻出版单位及个人违规违法活动的举报受理,承担出版质检工作的体系建设与指导培训,负责出版质检工作的合作交流与咨询服务等基本职责。


(二)完善体系化和数字化建设职责,打造事业发展之翼。全国出版质检体系化建设和数字化建设是关乎出版质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两个关键因素,需要从职责上予以加强。全国出版质检体系化建设,要遵照部领导关于“分中心建设应加强政治引领、统一标准要求、规范制度管理、科学有序推进,确保高质量发展”的指示要求,强化对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考评考核职责,推动全国出版体系化建设更加科学规范,构筑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出版质检网络。全国出版质检数字化建设,要着眼质检手段落后、数字质检能力不强的现实问题,设立专门机构,承担数字化发展规划与建设、出版质检资源数字化开发与共享等职责,以数字化赋能构建履责新格局,拓展出版质检事业发展新空间,更好地履行“三个服务”的工作宗旨。


(三)加强质量评审、质量检验、质量风险监测职责,紧跟事业发展之需。围绕中心才能找准方向,服务大局才能体现价值。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作为党和国家专司出版质检事业的专业机构,必须紧跟形势变化,自觉主动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找准目标方位,明晰职责,履职尽责。做好新征程上的出版质检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三个方面的职责。一是加强质量评审职责,强化意识形态把关主业。评审包含了评议、评价、评定和审读、审查、审核等多层含义,基本涵盖了目前出版质检工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职责,加强出版产品评审职责对于履行好意识形态把关首责主责意义重大。应设立专门机构,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承担具体质量评审任务,实现对各类出版产品“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评审把关,坚决守好出版意识形态阵地。二是加强质量检验职责,有力服务出版质量管理。通过专业设备、方法和手段,对各种质量项目、参数和指标等进行检测检查,并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提供符合性验证与判定,以更好满足出版质量监督管理需求,引导行业提升质量建设水平。三是加强质量风险监测职能,提升出版质检工作效能。在各项出版质检工作中,综合采用信息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调动发挥分中心和地方出版质检机构力量,开展出版产品质量安全与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并上报重大质量舆情、典型质量案例和倾向性苗头性质量问题,推动出版质检工作从以“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预警”“事中服务”“事后检查”全覆盖转变。


(作者系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



编辑:路滢月

审核:韩阳